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教材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作者 :    时间 : 2023-03-28  访问量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增强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承担省教材建设能力,提升教师教学研究水平,推进专业学科建设发展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决定实施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教材培育计划”。为规范该计划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建设培育计划资助期为1年,资助范围与金额根据项目类型和级别参照学院标准执行。

第三条 教材培育计划的经费来源主要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业务费。

第二章 培育目标

第四条 教材培育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争取承担省部级以上教材建设项目。

第五条 结合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自身基础和特色,在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等方面重点突破。

第三章 申请与评选

第六条 申请条件

1、申请培育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是我院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教学成果;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求实的学术作风,有创新、拼搏、奉献的工作精神。

第七条 申请程序

1、教材培育计划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申请人向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提交《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教材建设工作计划》。由本人自愿申报,各专业择优推荐,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拟定资助名单。

2、教材培育计划实行公示制度。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将拟资助名单面进行公示。自公布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为公示期,公示无异议后,报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教材培育计划资助名单。

第四章 资助金额与实施

第八条 教材项目以个人或者团队进行申报。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对立项的教材项目按每本贰万元并以学院报销形式资助。培育经费主要用于与教材相关支出,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按学院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与获资助者所在专业共同做好计划的实施与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每年应提交《教材建设年度工作报告》,作为年度考核依据。考核内容包括个人或团队参加各类教学相关竞赛情况,申报各类教改课题情况,要求团队必须举办至少一次教学沙龙。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专家依据目标和任务提出评估意见。获资助者所在系应建立相应政策与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十条 经费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要求拨款给拟资助教材项目负责人,年终根据考核完成的质量情况,采取追加经费、终止经费、撤销项等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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